法人 | 孙大松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2017-10-31 | 注册资本金 | 101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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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青岛市有关电子政务(或党委信息化、政府信息化,下同)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研究拟定我市电子政务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划方案,并负责监督执行和推进落实。2、负责对各部门、各镇、街道电子政务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协调推进、考核评价和业务指导。3、负责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审核把关、实施监督、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估。4、负责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全市机关统一的电子政务内网、专网、外网和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软件体系及其他应用支撑技术体系等电子政务共用基础设施和共性应用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5、负责统一组织推进全市机关共性电子政务应用,协调、推动、指导各部门利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开发和推进专业应用,为全市机关提供共性电子政务应用的日常技术和培训等服务。6、负责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工作。7、负责市委、市政府电子政务内网(金宏网)、内部门户网站(决策资源网)和公众门户网站(莱西政务网)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各类网上服务资源的规划、组织、管理、发布。8、负责全市机关电子政务数字证书的管理和认证。9、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以及政务信息资源交换、整合、共享、开发、利用工作。10、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协调、监督等工作,编制全市智慧城市建设中长期规划及阶段性实施方案,并推进落实。11、负责大数据发展促进等工作,组织拟订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数据技术标准,研究拟定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技术规范和共享范围;研究拟订大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开放、交易、应用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和安全评估体系,制定数据安全等级保护、风险测评、应急防范等安全制度;统筹规划、管理、协调、推进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依法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使用、共享、公开等工作;根据授权委托负责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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