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邬长华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146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大冶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124202815769630296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大冶市新冶大道36号 | ||
经营范围 | 拟订全市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四大家”机关大院、总部中心及会展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举办重要会议、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家庭不在我市及来我市挂职、交流的市级领导干部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管理,违规用车问题检查整治;做好全市各部门单位集中公务,综合执法和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交通保障工作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