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锦江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6-03-29 | 注册资本金 | 2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6-03-29 至 2036-03-28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121850238@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06MA004GD802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桥东53号J1-203 |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舞台艺术设计;租赁演出设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演出经纪;影视策划;视频传输;网站建设运营;婚庆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电脑动画设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旅游信息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日用品;玻璃制品;工艺品;文化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