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潘江龙 | 经营状态 | 正常 |
成立时间 | -- | 注册资本金 | 35.2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 至 -- | 登记机关 | 奎屯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统一信用代码 | 126540015802120096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奎屯市喀什西路3号 | ||
经营范围 | 为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维护公共利益提供管理与保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征收工作,执行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拟定征收补偿方案;负责计划房屋征收计划,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负责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房;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协调处理房屋征收来信、来访事项。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