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李伟民 (Lee Wai Mun) | 经营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成立时间 | 2009-03-17 | 注册资本金 | 26500万美元 |
经营期限 | 2009-03-17 至 2059-03-16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liushuxiu@guocoland.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000717884181U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203-68室 | ||
经营范围 | 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代理、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三、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四、在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从公司投资者进口并在国内试销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公司投资者产品;五、为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六、在所投资领域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七、为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公司投资者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八、为公司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九、为公司投资者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十、受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和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配)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方式及/或经销方式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3)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4)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5)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6)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7)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