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湖南省-株洲市 | 项目类型 |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
| 项目阶段 | 主体施工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19250 | 更新时间 | 2025-02-05 (发布:2025-02-05)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本项目不需要编制技术投标文件。本项目对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并无要求,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一致,定额由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本项目不适用异常低价警戒线机制。不可以修正为0.96;本项中定额工程量为1m,清单工程量为96m,定额工程量为一个清单单位的工程量,投标清单中的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一致。工程量清单中无工程数量的该项工程数量为0。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地面工程”单位为“m2”。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即安全生产费)按照382223.11元固定报价,删除该表中备注“固定费率报价”。招标文件中安全生产费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同一笔费用。招标清单中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带定额)中,安装的设备部分投标时清单中的数量与招标清单保持一致,定额消耗量及单位由投标单位结合招标文件自行考虑。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主机: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空气压缩机。
一辅: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2026年7月03日),该项目处于主体施工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