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 项目类型 | 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路、公路 |
| 项目阶段 | 设计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3958 | 更新时间 | 2026-07-10 (发布:2026-07-10)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GF—2017—0201)”之前增加以下内容: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合同专用条款(范本)。专业分包工程根据工程性质作相应调整。招标人在编制合同条款及格式时应当将以下政策执行到位:1.各地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招标人指导,依据全省统一的示范文本依法合理编制招标文件,防止招标文件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的风险范围”“只减不增、只罚不奖”等将风险无限转嫁给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2.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和范围;合同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人工、材料要素价格的风险幅度可约定在3%以内。合同工期在6个月以上的建设工程可采用形象进度分段调整或者按月动态调整,原则上不采用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方式。3.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占工程材料费比重较大的材料和人工动态调整价差,调差范围可参照省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原则上包括人工、金属材料、水泥、砖瓦、灰、砂石及混凝土制品、玻璃及玻璃制品、管材类、电线电缆及光纤光缆、电气线路敷设材料、水、电、燃料动力材料等。未发布市场信息价或者约定品牌要求的材料,可参照同类产品信息价的波动幅度约定调差原则。4.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报备等管理要求)纳入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施工设备:
桥梁设备(龙门吊、贝雷片、贝雷架、架桥机、起重机、提梁机)、路面施工设备(整平机、混凝土输送泵车、搅拌站、搅拌机、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钻孔机、空压机、运输车、压路机、平板振捣器、砂轮锯、打夯机、塔吊、手推工具车、叉车、平板车、外加剂搅拌罐、电子秤、挡车器、计量器具、布料机、千斤顶、振动器、逆反射系数测量色彩、色差仪、升降机、热溶或常温划线机、放线设备、底漆高压喷涂机、涂层测厚仪、打桩机、经纬仪、水准仪)、通信监控设备(混合信号示波器、光纤熔接机、光功率计、光衰减器、数字万能表、线缆测试仪、CATV测试验收仪、串行数据分析仪、多用表校准仪、通信测试分析系统、RCL测试仪、公路干线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移动通信系统、紧急电话、公路交通信息采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安全防护设备(护栏网、隔离栅、声屏障、道路交通标志、安全护栏、防眩设施、路灯)、零配件设备(精轧螺纹钢、桥梁防水钢筋焊接网、预应力波纹管、声测管、预应力钢丝、钢管、螺栓、螺母、平垫圈、绝缘接头、钢筋砼枕、扣件、胶垫、垫板、栅栏、橡胶支座,)、施工材料(钢筋,水泥,石子,黄沙,伸缩缝,减水剂,早强剂,防冻剂、木材、沥青、玄武岩、土工布、土工格栅、防水板、细骨料、混凝土)、泵阀(高压泵、水泵、泥浆泵、混凝土输送泵)等。
线路敷设:电线电缆、电缆桥架、桥架、母线槽、密集母线槽、母线、电力电缆、线缆、铝合金电缆、矿物绝缘电缆、合金电缆、弱电线缆、电线、接线盒、电缆套管及其管件、绝缘子。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2026年9月01日),该项目处于设计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