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区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 项目类型 | 市政公用设施-供水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 |
| 项目阶段 | 立项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甲方类型 | 政府部门、国企、事业单位 | 外资类型 | -- |
| 层高 | -- | 建设周期 | -- |
| 投资金额(万元) | 12000 | 更新时间 | 2026-05-11 (发布:2026-05-09) |
| 项目地址 | |||
| 项目描述 | 设计建设内容:锅炉房内安装2台2t/h燃气热水锅炉。实际建设内容:锅炉房占地面积128.40m2,建筑面积128.40m2,解封1台2.5t/h燃气热水锅炉,环评批复中总建筑面积31946.1m2,实际建筑面积与批复一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锅炉房内建设的燃气热水锅炉为直供,无需二次换热,原有的1台2.5t/h(1#)燃气热水锅炉不满足供暖要求。本项目为锅炉房内解封1台2.5t/h(2#)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工程。主体工程:燃气锅炉房2台2t/h燃气热水锅炉2台2.5t/h燃气热水锅炉(其中1台2.5t/h(2#)锅炉解封,燃气管道连接),建筑面积约128.40m2。公用工程:供气由乌鲁木齐市燃气总公司提供;供电由市政供电网接入;供水由市政供水系统供给;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西站污水处理厂。环保工程: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4m高的烟囱排出;废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噪声采用设备间隔声门窗、基底减震、消声;固废中废离子树脂交由新疆泰泽嘉业环境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锅炉吨位不超原环评批复的30%。 | ||
项目主要材料设备 | 主机: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空气压缩机。
一辅: | ||
| 项目工期及阶段 | 截止目前2026年5月9日,该项目处于立项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