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 符美华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1-01-17 | 注册资本金 | 3000万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11-01-17 至 -- | 登记机关 |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官网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357595442@qq.com | 统一信用代码 | 91510115567153139A |
企业曾用名 | -- | ||
详细地址 |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天王村二组、开元村五组芙蓉长卷合一庭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投资与资产管理;招商引资;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旅游项目的开发;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发;企业营销策划;会务服务;零售:预包装食品;茶座。(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企业简介 | 暂无企业简介 |